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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危险化学品“禁限控”目录(第一批)》的通知
浏览次数:956 文章来源:四川省应急管理厅

各市(州)应急管理局:

按照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厅字〔2020〕3号)、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<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(安委〔2020〕3号)和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川委厅〔2020〕58号)部署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应急厅制定了《四川省危险化学品“禁限控”目录(第一批)》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十年。


四川省应急管理厅

2021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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